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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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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职院学生资助〔2014〕20号 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评选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16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压力,为做好我校2014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评选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每生合计300元。

三、名额指标

序号

学院

2013级学生人数

2014级学生人数

合计

补贴名额

1

商学院

756

731

1487

155

2

财经学院

499

516

1015

105

3

建筑工程学院

787

624

1411

145

4

机电工程学院

780

690

1470

150

5

艺术工程学院

709

721

1430

145

6

信息工程学院

655

725

1380

140

7

旅游学院

476

498

974

100

8

国际学院

381

494

875

90

9

公共管理学院

296

373

669

100

合计

5339

5372

10711

1130

四、评选条件

1.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现象,无抽烟、酗酒、沉迷网络等不良生活习惯;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3.孤儿、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学生优先获得。

五、上报材料

1.各学院的评选办法

2.各学院评选出的获补贴的学生名单公示和公布;(其中公示、公布模板见附件1

3.各学院评选出的获补贴的学生发放表(见附件2);

4.各学院评选出的获补贴的学生发放明细(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应严格按规定评选,生活补贴优先考虑未受任何资助的贫困生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凡未经广西学生资助网上贫困生认定的同学,不能享受临时生活补贴。

(二)二级学院将评选出获补贴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相关附件格式录入学生相关信息,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娟老师处(学生服务中心209室。报送截止时间1223

(三)二级学院录入的学生相关信息务必要准确,尤其是姓名、学号、年级、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一栏。

联系人:文 2029322

附件:1.公示、公布模板

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表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明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南职院学生资助〔2014〕20号 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评选和发放工作的通知.rar

上一条:南职院学生资助〔2014〕21号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南职院学生〔2014〕77号 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学生火车票团体订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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