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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职院学生资助〔2014〕21号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16 00:00:00  浏览次数:


各用工部门:

为做好2014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根据《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4秋季学期积极参与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并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在岗工作3个月3个月以上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能够坚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获得用工部门的好评

5、艰苦朴素,乐于助人,有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和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在学校的勤工助学中有良好的表率作用

二、评选要求

1、以用工部门为单位,组织所属勤工助学学生开展总结评选工作。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按本部门在岗勤工助学学生人数的50%推荐先进个人名额如不符合评选条件,宁缺毋滥。

3、重点考虑在勤工助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在某方面业绩突出或工作内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为学校工作做出一定贡献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及表彰奖励

1、用工单位推荐

各用工单位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凡符合条件,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学生,由所在用工单位推荐参评,并公示3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评审,评选出2014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得者名单。

3、表彰奖励

对获得“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填写要求

用工部门组织所属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1) ,汇总《《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及方式:所有材料均以用工部门为单位报送,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1、加盖公章纸质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2014年1222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服务中心209室文娟老师处);

2、电子版:以“用工部门—学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中存学生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分别以“材料标题—用工部门学生姓名”命名,并于2014年1222日前发送至文娟老师账号。

联系人:文 娟 2029322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南职院学生资助〔2014〕21号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rar

上一条:南职院学生资助〔2014〕20号 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评选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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