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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程序(管理标准)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28 00:00:00  浏览次数:


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程序(管理标准)

目的

范围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改革评价机制,体现人文精神,有效调动全体教师参与学校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大教师与学校同发展、共生存,以适应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也为了体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原则,为确定教师福利补贴的发放提供公平、公正、客观的依据,树立主人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评价方案。

工作

职责

教务处

负责教师教学岗位的认定以及有关教师教学岗位评价标准文件—《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业绩工作评价办法》的制定与管理。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大的方面,重点考核岗位职责与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科研工作量、管理及其他工作量。学校教学督导室负责结合本校的教学实际,组织各个二级学院进行具体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科研工作量、管理及其他工作量的评价办法

各院(部)

1.教务科制定教学工作量的评价标准:教师每学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至少为240 学时(8学时/周),最多为500学时(18学时/周),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核定的教学工作量为依据;

2.教务科制定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依据:专家听课意见、学院领导听课意见、部门领导听课意见、学生测评意见、学生座谈会意见、教务办意见(是否违纪、是否有教学事故等);

3.教务科制定教研/科研工作量的评价标准,本院专职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还应至少完成以下2项任务(其中,加“*”的必须完成):

1)申报或参与教改项目;(2)申报或参与科研项目;(3)申报或参与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4)申报或参与教材建设;(5*至少发表1篇科研或教改/教研论文;(6)各类科研、教改获奖;(7)指导学生参与各类技能竞赛;

4.教务科制定管理及其他工作量的评价标准,本院专职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教研/科研工作量的同时,还应至少完成以下2 项任务(其中,加“*”的必须完成):

1)负责或参加申报新专业的相关工作;(2)负责或参加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工作;(3)开设专业技术讲座或开设新课;(4)开设公共选修课;(5)担任班主任或专业辅导员;(6*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训练(SIT)活动;

7)开发、管理、引进非学历教育的培训项目;(8)推荐学生就业;

工作

程序

质量

要求

个人

总结

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成绩等进行认真总结,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自查表》。

二级

学院

评价

1.各个教务科教学督导员将专家、老师们的听课意见和学生测评意见反馈给各个专业教研室,作为评价被考核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依据之一;

2教师所在专业教研室考核评价:由各个专业教研室主任主持对本部门教师的考核评价,并填写和签署《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年度考核部门意见表》;

3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收集老师们的教研/科研工作量的加分材料,同时填写《教研/科研工作量的原始材料登记表》;

4.各个专业教研室将本部门教师的考核评价分提交二级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小组,由小组初步确定教师工作岗位的等级,同时填写《二级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公示表》,并将相关的材料全部提交学校教师工作岗位评价委员会。

学校

评价

1.学校教师工作岗位评价委员会组织专题会议,由各个二级学院负责教学的领导汇报学院的教师岗位评价情况。最后学校教师工作岗位评价委员会在各二级学院评议的基础上,给出最终的考核意见;

2.学校教师工作岗位评价委员会在校园网上按照相关的文件进行公示。

相关

记录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自查表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年度考核部门意见表

3教研/科研工作量的原始材料登记表

4.二级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评价公示表

支持

文件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业绩工作评价办法

起草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

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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