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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章程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2-12 00:00:0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 协会是由我校机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协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促 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协会在志工部的引导下共同开展工作。

第五条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章 志愿者基本条件

第一条 通过面试加入本协会和经过一个月的考核成为正式会员。

第二条 具有奉献精神有爱心,乐于助人。

第三条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四条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达到规定的志愿服务小时(24小时)

第五条 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第三章 志愿者权利

第一条 本协会不收取会费。

第二条 参加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二级学院志工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班级等单位组织的活动;

第三条 参加校志工部组织、系志工部组织及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第四条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第五条 申请参加机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专业志愿者队伍成员;

第六条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专业志愿者才有);

第七条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 注册志愿者对其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决定和其它事宜有严重异议,可以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提供正式书面的申诉材料。

第九条 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四章 志愿者义务

第一条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第二条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条 注册的志愿者不得擅自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或其所在志愿服务组织名义活动;

第四条 注册志愿者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社会人士给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赞助;

第五条 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章 注册机构和注册程序

第一条 由共青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注册(根据校团委领导的指示,学院每个人都是一名志愿者)。

第二条 志愿者组织注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为本学院学生注册志愿参加青年志愿者队伍,填写机电工程学院请志愿者协会统一注册表(一式两份)。(登记表要包括想发展的志愿者服务方向:普通志愿者,专业志愿者、包括红十字会)。

(二)将注册登记表(连同相关材料,需要相关材料)送交一份给系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进行审批工作;

(三)审核合格者,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志愿者手册” “志愿者志愿服务证(普通志愿者没有服务证,全部是电子资料)”由志愿者所在二级学院志工部统一管理,“志愿者手册”发放到注册志愿者手中。

第六章 管理和培训

系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进行。

机构设置

()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会长在本协会里选举产生,副会长两名,下设四个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和策划部。

(二)工作职责:

1、会长职责:全面负责协会总体工作,组织安排个方面的服务工作,同时抓好协会的自身建设,提高会员素质,并定期向校团委进行工作汇报。

2、副会长职责:主要协助会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受会长托付,履行会长职责。平时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坚持参加各服务队的各项活动,给与指导和帮助。

3、秘书处职责:负责协会的内外联络工作,并统筹策划各项活动,负责整理、填写协会工作笔记本,会员登记表等各项工作档案,主持召开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个月的工作月表上交社团部,工作计划、总结并报交会长。

4、外联部:负责本会与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接洽等工作;负责组织本会的各项活动,联系服务场所等;协助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5、宣传部:负责书写志愿者的宣传海报和管理本协会微博;以多种形式宣传志愿者协会的相关知识;负责本会重大活动的前期宣传和活动后一天内写好活动新闻稿并上交通过网络发布出去;密切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6、策划部:策划好重大活动;负责对外联络、交流,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加强与其它二级学院和院里的志愿者协会的交流合作;密切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就针对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运营,从队伍到各个班级阶梯管理制度,实行每个志愿者队伍都有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每个班级都有联系通讯员级管理员,做到快捷有效的运营制度!

系团委志工部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并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注册志愿者在二级学院志工部的引导下参加校级志愿者活动,校级志愿服务小时需满20个小时以上才可参加校外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服务时必须完成24小时以上才可以获得2分志愿服务学分。

第七章 志愿服务

第一 志愿者协会应根据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岗位。发挥协调作用,推荐注册志愿者到其它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鼓励注册志愿者自行联系服务岗位,经所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认可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 志愿活动申请

有三种活动申请:

l 二级学院院外活动申请 (提前3天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递交院外活动申请表,校团委志工部会在2天内批复)

l 班级院内、院外活动申请(需要提前5天向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递交院外活动申请,由二级学院提前3天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递交申请,校团委志工部会在2天内批复)

l 红十字会(红爱队)院内、院外活动申请(需提前3天向校红十字(红爱队)会递交活动申请,由红十字协会(红爱队)秘书长审批,红十字会?(红爱队)要提前1天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递交活动备案)

注意:校级活动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向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下发活动通知,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指导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活动,二级学院青工部活动后上报活动参与人数和活动呈报给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校团委志工部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批复活动所得的服务时,不需要申请。

第八章 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的鉴定和奖励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证、志愿服务评优工作只针对注册志愿者。根据《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办法》对志愿者组织进行的表彰,兼参考组织在校团委和学院备案的活动记录、事迹材料等。

(一)注册志愿者志愿者

1.注册志愿者为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将按照表现贡献度分别表彰由系团委授予的“机电工程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和校团委授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十佳青年志愿者”称号,对于事迹突出者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向上级申报更高一级荣誉(南宁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2.注册志愿者参与荣誉评选应具备下列条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在活动中表现优异,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做出了突出贡献;

参评志愿者由所在的志愿服务组织汇总材料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报送,经审查、批准后必须予以公示。

(二)志愿者组织(各二级学院志工部及青年志愿者协会)

1.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可在每学年规定时间内整理材料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提出参评申请,中心根据其提供的材料、既往考评资料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评估;评出后,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向全校公示,并汇总其材料向上级申报进一步荣誉。

2.志愿服务组织参与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自觉服从中心协调、管理,遵守管理办法,组织团结,活动富有特色,工作确有成效,增进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光荣的一切校内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第九章 志愿者权益保障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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