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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春之蕾艺术团章程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2-12 00:00:00  浏览次数:


机电工程学院春之蕾艺术团本着“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校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为广大学生服务。协会面向全院招收会员,我们的目标是:做南职院机电工程学院不可或缺的文艺社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机电春之蕾艺术社团”,以校内喜爱艺术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艺术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舞动青春,放飞梦想”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按时缴纳会费注册。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理事会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理事(队长)若干,任期一年。理事会由理事(队长)组成。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团长,理事产生办法:

(一)团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二)理事由社长提名,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社长空缺的,有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会议时间

每个月的1号与15

第十一条 (一)会议请假形式:开会需要签到,不能参加的,需在会前向所在部门的部长请假,并交请假条由部长签字,会后部长把请假条交给秘书部留档。

(二)会议处罚: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的,视为自愿退出。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 (一)会费收取,每个成员缴纳30元。

(二)会费管理,由副秘书长管理账目,秘书长管理费用

(三)会费支出,会费的支出只能用于本社团。需要花费时,先交申请书,由五个理事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活动制度

活动类型

(一)本社团的活动主要为为学院、兄弟社团出节目、校外游玩以及与兄弟社团联谊

(二)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归机电春之蕾艺术团。

第十九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机电春之蕾艺术团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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