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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武术协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2-11 00:00:00  浏览次数:


机电工程学院武术协会本着“求强身健体、兴中华武术、重服务师生!”的宗旨,为广大学生服务。协会面向全院招收会员,我们的目标是:努力为同学们创造良好的习武环境,继承和发扬中华武术精神,促进我院武术事业的发展,提高我院学生的素质,丰富我院同学的文化生活,完善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同学们在丰富课余生活的同时,将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当代大学生,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强劲的体魄作为奋斗后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协会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组织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协会的活动要在系领导的许可范围内开展。

第三条 会员要服从校纪校规,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会员须是为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发展而努力,不得做出有损本协会名誉或不利本协会发展的事情。

第二条 会员有权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训练期间,会员应自觉按时到场,不应无故缺席,以保证本协会活动顺利开展。

第四条 会员在训练时,要能吃苦,要有坚强的毅力,要尊重教练,听从指导,虚心学习。

第五条 本协会若要参加节目表演或校外比赛及下一界负责人均从本协会会员中选出。

第六条 会员在协会里的行为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如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者则将其开除出协会,并由系部处理。

第七条 会员不得酗酒斗殴、不得争强好胜、不得惹是生非,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将作开除出协会处理,并上报系办,且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 未经批准,会员不能以本协会名义到武馆,外校比武。

第九条 不能以习武为由修炼邪门功夫。

第十条 不能参与地下帮派或流氓团伙。

第十一条 会员应遵从“以礼始,以礼终”的中华武德,会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二条 本协会对会员的处罚分为警告和开除。

第十三条 凡被开除或自动退出的会员一律不退会费,其余下的会费留存于协会中作集体会费。

第三章 组织结构

协会设有会长,副会长,行政部们(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后勤部),训练部门(散打部,跆拳道部,狮队,双截棍部,硬气功部,太极扇部,套路部)。 上述职位皆为协会理事,各司其职。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这四位称为四大理事。换届时,会员都可以参加理事的选举,但只会选出前一年内为协会做出积极贡献、且办事认真、负责任的优秀会员担任理事职位。采取的方式是投票选举。理事,高级会员拥有投票权。

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并查看协会活动安排,协会所有动向必须了解,并有计划的带领协会

成员去执行。

秘书处:设有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一年,负责每个学期协会的活动计划,定期向协会理事做出协会活动总结。

外联部:设有部长,副部长。负责与各兄弟协会的联系,且要在协会有重大活动的时候通知到需要邀请的协会,宾客等。

宣传部:设有部长,副部长。负责协会的招新、活动宣传,且要能在协会活动需要宣传的时候快速、有效地将消息传播出去。

后勤部:设有部长,副部长。负责协会器材的管理,统计。当有器材损坏或丢失时能及时向理事们汇报。

训练部门:皆设有部长,副部长,教练。部长、副部长负责管理部门大小事情,教练负责训练会员。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所有理事皆要参加,所有理事皆有话语权,有发表建议的权利。

第二条:会议到场人数必须要达到需到场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开始会议。

第三条:会议的主持与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第四条:会议中讨论内容出现分歧时,采取投票,少数服从多数。

第五条:各部门组织小会议时,应邀请会长、副会长或秘书处当中的一人以上去旁听。旁听者没有对会议内容的投票权。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协会在招新后,向新会员收取会费,会费额度由每一届的理事自行商量后决定。

第二条:每一届的会长,必须在换届后马上办理一张银行卡,专门用来储存上届剩下的会费和当届会费。

第三条:银行卡密码由会长,副会长保管,银行卡由秘书长保管。

第四条:协会需要拨款时,需由会长或副会长与秘书处的负责人共同去取款。

第五条:拨出款后,需有发票或真实收据证明,确有此事。发票或收据上交秘书处登记、保管。

第六条:秘书处做好出纳工作,不能存在黑账、漏帐。

第七条:协会任何会员皆不得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勒令赔款后,逐出协会,不在录用。

第六章 活动制度

协会组织的活动不能违背校,院里的管理规定。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

第一条: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二条:协会活动需由理事讨论产生,不能专利独行。

第三条:招新计划,工作准备必须在招新前完成。

第四条:各部门组织活动,需要经过四大理事的同意,才能以协会或部门名义组织活动。

第五条:平时的训练活动,皆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可勉强。

第七章 附则

. 本协会设有会员证,为本协会会员的专有象征性标志。

. 本协会章程自通过之后去执行,其解释权归属机电工程学院武术协会。

机电工程学院武术协会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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