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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生劳委员及宿舍长管理条例


作者:  发布日期:2010-12-13 00:00:00  浏览次数:


为提升机电工程学院各班生劳委员及各宿舍宿舍长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加强对机电工程学院生劳委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班班干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推动机电工程学院学风和院风建设,特制定此制度对生劳委员进行管理与考核。

一、考核对象:

1.机电工程学院各班生劳委员;

2.机电工程学院各宿舍的宿舍长。

二、机电工程学院生劳委员级宿舍长必须在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全面发展,且须符合以下要求:

1.要求思想积极进步,热心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行动等方面都能较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无两科以上(包括两科)再修科目现象;

3.工作热情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以及一定的号召力和感染力;

4.热情为机电工程学院服务,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配合老师以及学生干部的工作;

5.严于律己,对自己严格要求,责任心强,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三、班干部的工作职责:

1. 机电工程学院各班生劳委员:生劳委员需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日常事务的管理,做好班集体凝聚力的建设和良好班风的培养,需做好学习纪律、卫生扫除、文体活动、评优推选、收集信息等工作。

2.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宿舍长:宿舍长是所住宿舍日常管理事务的负责人,是协助辅导员管理好宿舍成员这一群体的得力助手,协助班委组织好舍员参与各种校园文体活动,带领宿舍成员共同努力,创建团结、健康、积极进取的良好舍风和具有个性、时代的宿舍文化。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1.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实绩、群众评价、学习成绩以及会议出勤率等。

2.考核要求:

一年任期满后,写出工作总结,由生劳部门成员对其本人一年工作的总体考核评估,认证合格后方可颁发聘书.

五、奖惩和处罚

1. 机电工程学院生劳委员及宿舍长在工作期间有突出表现的,授予机电工程学院荣誉称号以及颁发荣誉证书。

2. 生劳委员及宿舍长在工作期间因表现不好、工作失误或因违纪受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罢免职务等处分。

六、规章管理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 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 各生劳委员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拖,不拖拉,不敷衍了事,不推卸责任;

4. 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且经生劳部委员批准后方可有效,若特殊情况外事后必须在两日内补假,因公事请假不计入考勤;

5.迟到或者请假三次累计为一次缺席,无故缺席累计为一次缺席,累计缺席两次给予警告,缺席达三次者报辅导员处给予批评警告,并书面建议辅导员更换班干;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编造理由敷衍,将按缺席处理;

7.每学期请假超过六次(含六次),不得参与期末优秀班干部评选;

8.每周三下午1715前到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集中检查卫生;

9.每周五下午17001800把本周劳动名单登记表交到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信箱,逾期不交将不给予登记认证。

七、本条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生劳部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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