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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纪检委员考核条例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3-28 00:00: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院风建设,增强班干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育人氛围,特拟定机电工程学院纪检委员考核条例,促进我院纪律管理的规范化

纪检委员考核条例

考核对象:机电工程学院各班纪检委员

考核部门: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纪检部

考核内容:

1 每位纪检委员的基础分为100

2 会议方面:(25分)

1、要求每纪检委员都要按时到会,有特殊情况的需本班班干代替开会,无代替者要有请假条,说明情况。如有缺席者,每次扣10分;

2、迟到8分钟(包括8分钟)者,每次扣7分;

3、缺席会议或口头请假者,每次扣5分;

4、开会时,凡有通讯工具者须调成静音模式或关机。发现者每次扣3分。

3 工作方面:(70分)

1、工作任务自开会或通知日起,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未求完成扣5

2、出现旷课、迟到经举报核实后扣10分(严重者取消评优)

3、不按时上交考勤表,每次扣10分;不交者每次扣20

4、早检,晚减,旗中,凡出迟到或缺勤数人达5人以上者,扣2分累加至10分止

5、课堂考勤过程中,未按实情考勤者,扣5

6、填写考勤表。自己字迹潦草不清者,每次扣2分,累加至10分止

4 学习方面

每学期考试有两科及以上不及格者;5分;

5 奖惩方面

1、每次表彰大会上,评优者每次奖励积分10

2、每学期考试考试每门达优者奖励10

3、开会缺席3次且无请假者,直接通报院部取消其职位及各项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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