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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习委员管理条例


作者:  发布日期:2010-12-04 00:00:00  浏览次数:


为提升机电工程学院各班学习委员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加强对机电工程学院学习委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班班干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推动机电工程学院学风和院风建设,特制定此制度对学习委员进行管理与考核。

一、考核对象:

机电工程学院各班学习委员

二、机电工程学院学习委员必须在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全面发展,且须符合以下要求:

1.要求思想积极进步,热心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行动等方面都能较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无两科以上(包括两科)再修科目现象;

3.工作热情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以及一定的号召力和感染力;

4.热情为机电工程学院服务,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配合老师以及学生干部的工作;

5.严于律己,对自己严格要求,责任心强,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1.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实绩、群众评价、学习成绩以及会议出勤率等。

2.考核要求:

一年任期满后,写出工作总结,由学习部门成员对其本人一年工作的总体考核评估,认证合格后方可颁发聘书.

五、奖惩和处罚

1. 机电工程学院各班学习委员在工作期间有突出表现的,授予机电工程学院荣誉称号以及颁发荣誉证书。

2. 学习委员在工作期间因表现不好、工作失误或因违纪受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罢免职务等处分。

六、规章管理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 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 各学习委员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拖,不拖拉,不敷衍了事,不推卸责任;

4. 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且经学习部委员批准后方可有效,若特殊情况外事后必须在两日内补假,因公事请假不计入考勤;

5. 各班学习委员应按时开会,不得无故缺席会议、迟到。若有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学习部请假并派班级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迟到或者请假三次累计为一次缺席,无故缺席累计为一次缺席,累计缺席两次给予警告,缺席达三次者报辅导员处给予批评警告,并书面建议辅导员更换班干;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编造理由敷衍,将按缺席处理;

7.每学期请假超过六次(含六次),不得参与期末优秀班干部评选;

8每个学期配合学习部做好教学质量反馈工作,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一中午把教学反馈表交至团学办公室。

七、本条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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