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团建设 | 样板支部 | 教学科研 | 众创空间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下载天地 | 联系我们 
学生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团委学生会 >> 学生会 >> 正文

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3-28 00:00:00  浏览次数:


前言

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在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在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的具体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代表全学院的利益的组织机构,是学生工作中具体事务的主要承担者,它主要负责全学院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指导性计划安排与实施。为了更深入地推动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及各方面工作顺利的开展,为了将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制定本章程,以便于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和广泛接受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 学生干部工作指导思想

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应首先立足本学院,加强本学院各班级间的联系,同时要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发挥我系的优势和特长。在丰富本学院同学思想,文化生活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的交流,在校迹活动中争取为我学院争取最大成绩、最大荣誉。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使团总支学生会工作逐步趋向正规化、制度化、民主化、现代化是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一个重点。争取使团总支学生会成为学生干部成才的摇篮,发挥才能的基地与催化剂。其工作指导思想精髓可概括为二十个字:练团队之功,修诚信之德,筑尊重之魂,引沟通之渠。

第二章 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 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 各委员和干事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学院同学基础上。

第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第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院整体形象的事。

第六条 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学院领导的工作,在学院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学生干部条件

第七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好。

第八条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第九条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塌实,具有开拓精神。

第十一条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

第四章 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二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第十三条 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第十四条 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十五条 维护学生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 忠于职守,勤奋逐个,尽职尽责,服务同学。

第十七条 保守团总支学生会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 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第五章 录用制度

第十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经过招聘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特殊情况亦须经过主席团考核后方可录用。

第二十条 在每学期初或由主席团认为需要招员的时候,由主席团具体负责我学院学生招员和考核,考核原则上是向全学院同学,依照公开的,公正的原则,适当照顾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成员,优先学生干部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学,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同学,为了保证精力的投入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工作,特殊情况必须经主席团批准。

第六章 学生干部推选与竟聘

第二十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由主席团按照团总支学生会管理规定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十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

第二十四条 每年举行一次团、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情况下,团总支学生会实行委任制;各部门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提名,副部长及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门部长提名但须报请主席团同意,主席团成员由团总支书记提名,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名单上报党支部审核,由院团委任命。

第二十五条 经学院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或由主席团通过,可以对相应部门实行聘用。

第二十六条 换届的主席团,各部长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 团总支设书记(由老师担任)、副书记、组织部、青工部、社团部、宣传组。

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学习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劳动部、外联部。

第七章 学生考勤制度

第二十八条 团总支学生会考勤制度旨在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各成员的组织纪律性,以便使团总支学生会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考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会议、活动、值班等。

1、团总支学生会的考勤以签到形式实现。

2、各部的单独会议、活动的出勤由各部部长负责,大型会议、活动和值班由秘书处来完成。

3、凡团总支学生会的例会、值班、临时会议、公益劳动或大型活动等,应到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4、应到人员因故不能出勤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出示假条及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安排他人代为出勤。

5、请假时实行干事向副部长、副部长向部长、部长向主席团负责的制度。

6、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活动、值班等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在例会时给予通报批评,一学期无故缺勤3次者,按自动退出团总支学生会处理(迟到早退2次按缺勤1次计)。会前有事须请假者必须提前向考勤负责人说明原因及附带请假条,同意后方可请假,临时有事而未到或迟到者必须向考勤负责人说明原因,出席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主席团或者相应部门部长批评与教育。

第八章 团总支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二十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激励和约束,同时也是作为提拔任用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1、团总支学生会的考核在试用期满之后进行。

2、团总支学生会的干事由所在的部长和副部长考核,副部长和部长由主席团考核,主席团由团总支书记考核。

3、考核由民主测评(占60%)和评议(占40%)相结合的原则,民主测评由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打分,评议由相应的考核人打分。

4、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各等级人数由考核分数确定。

5、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要予以提拔任用且学年评选优先考虑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6、对考核不称职的学生成员要予以免职。

第九章 岗位责任制度

第三十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岗位责任制度是为了明确学生干部在其位,谋其职。加强学生干部对其工作岗位的负责,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

1、团总支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主席团对团总支书记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所有的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要对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全体师生”为宗旨,不得存在官僚主义。

2、团总支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4. 主席团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5.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应采取部长责任制。

6. 各委员和干事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拖,不拖拉,不敷衍了事,不推卸责任。

8.各部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9. 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各部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10.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化、有品牌化、效应化。

第十章 问责制度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

第十一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 会议制度旨在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各部之间的联系,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团总支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例会的召开具有随机性,参加者为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内容如下:

1、传达学院的各项精神和布置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2、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逐个任务,听取个部门逐个汇报。

3、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4、对团总支学生会人事调整、人员变动进行商议。

第三十三条 会议通知

1、例会。例会的时间有书记确定,例会一经确定,如无变动,一般不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按时到会。

2、非例会。非例会(签到、各部门会议等)由考勤负责人通知到相关部门部长,再由部长逐个通知。各部门的会议由各部门决定,各部长做好人数及会议内容的记录。

3、大型活动可组成委员会由主席团及其活动内容密切相关部门参加,其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决定活动情况,秘书处人员进行监督。

4、通知一般采用宣传板通知、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等方式。

第三十四条 开会需知

1、分管主席出席部门签到,了解各部门工作,并提出建议。各部长应向分管主席报告工作情况、总结等。

2、团总支学生会大例会、部门签到,委员和干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并补上假条。

4、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5、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早退。考勤负责人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两次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6、会议应严肃,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

7、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等或与会议无关的事。

8、会议时应把通讯工具调制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得接一切与会议无关的电话。

9、会议进行时,不得打扰别人的发言,若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可等发言人结束发言之后,方可表态。

10、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团总支学生会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11、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十二章 请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请假制度旨在加强学生干部对工作的态度,有法可行,有律可依。

1、事前写好请假条,若特殊情况事后补假条。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再上交到考勤负责人。副部长、部长请假由考勤负责人审批。

3、因公事请假,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处罚。

第十三章 报帐制度

第三十六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经费来自相关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和本学院的支付。活动经费的使用对团总支书记负责,采取预算—审批—报销的过程方式进行。

1、团总支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学院布置下达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在开展活动之前做好经费预算。

2、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计划预算在签到时提交主席团审阅后方可上报团总支书记审批。

3、通过审批的活动预算经费,由主席团监督经费的使用,相关部门负责对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4、团总支学生会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有秘书处具体负责调度及集体购买。

5、各部门开展活动所需的物品(100元以内)可向主席团申请通过,超过100元的,应向团总支书记申请通过。不经主席团、团总支书记批准后私自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6、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经费的计划预算和报销采用清单制。

7、各部门开展活动所需物品报销需出示正规商用发票,不能报销的小票需统一交由秘书处在另行处理,每张发票后面需由购买物品的经办人签字并需详细注明购买物品的用途、经手人、证明人姓名。

8、活动经费原则上不能超出计划经费预算,如有实际需要,需上报团总支书记批准后方可进行。

9、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由秘书处汇总经费清单及发票,主席团审核签字后,上报团总支书记实报实销。

10、各部门的财务清单,应以帐本的形式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在案,学期末进行各部门财务核算并公布。

11、团总支学生会的外来经费,需由主席团上报团总支书记统一安排使用。

12. 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循。

13、主席团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14. 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15. 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16. 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书记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帐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书记来决定予以一定的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开除出会,并通报其所在的班级。

17、团总支学生会对财务的最终批准、审核和解释权为团总支书记。

第十四章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内部管理,以便使团总支学生会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

1.一般情况,离开办公室时做好五关工作。(灯、风扇、窗、门、电)

2.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办公室清洁,时间定于每星期三下午,由该星期的值班部门共同完成,若该星期没实行,下星期补回。(由主席团负责检查)

3.进入老师办公室,都必须佩带工作牌,不得穿拖鞋、衣衫不整,文明用语。

4.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干部办公场所,非成员不得无事逗留.(特殊情况除外)

5. 各部搞活动时,分管主席必须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到场,与之相关人员在前15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分管主席,部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学院领导.

6. 各部副部长应协助本部部长作好本部事物,并且应积极献计献策,并积极反映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将意见反映到主席团.

7.评分方式进行考核,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考核,一个学期进行一次大考核,作为期末干部综合测评成绩和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8、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工作时应做到积极、主动、热情、认真。

9、本部门能独立完成的任务,不应推给其他部门;个人能独立完成的工作,不推给他人。

10、团总支学生会有个人意见需在例会上提出,对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决定的事项,不得无故推脱、不得推迟延期。

11、干事、副部长工作不积极或出现失误,情节较轻者,给予团总支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记录在案;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工作不积极主动经2次内部通报批评的或一次警告和一次通报批评的,经主席团讨论,由主席团决定给予除名。

12、部长有以上情况的,由主席团讨论通过,上报院团委书记。

13、主席团成员的任免由团总支书记确定后上报学院逐个领导小组。

14、团总支学生会讨论的最终确定权为团总支书记。

第十五章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团总支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是为了顺利举行各项活动的物料储备工作,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未雨绸缪,加强对本学院的物品管理,和饿充分利用。

1、团总支学生会集体财产和物品归集体所有.

2、所有物品由相应的各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被借部门借取.不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

3、各部使用物品时,务必小心,如有损坏,丢失等,视情节严重由主席团讨论处理.

4、物品外借时,须经分管主席同意,并且要有借条,重要物品外借,须报请学院批准.

第十六章 资料汇编归档制度

第三十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资料汇编归档制度是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场务、活动经过、相片及达到的效果,每月的28号交本月总结。未及时上交的分管主席有责任加以催促。

2、团总支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或宣传组进行宣传。

3、在总结自己的活动与工作的成效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不足,在那些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改进和加强,同时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本届学生会结束时及时进行总结汇编成册,供下一届参考与借鉴。

第十七章 团总支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四十条 团总支学生会每年进行一次换届,换届产生下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

1、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的人选在自荐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2、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由每一年的换届民主选举产生,要求具备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经验,熟悉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具有一定的交际能力。

3、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新干事由在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公开确定人选,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干事有一年级的同学担任。

4、团总支学生会个部门的基本人员结构由主席团决定。

第四十一条 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的同学要求具备的条件。

1、参加团总支学生会选举的同学,范围是我学院的学生。

2、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过硬,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3、关心集体,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具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主动热情的为同学服务,做社会工作任劳任怨。

5、组织纪律性强,能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受到过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6、具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7、学校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勤奋,有比较坚定的专业思想,学习成绩好,各科平均成绩无补考。

8、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带头搞好宿舍、班级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第十八章 以下情况可直接将其从团总支学生会除名

第四十二条 有意损毁团总支学生会公物,破坏团总支学生会形象,污蔑团总支学生会荣誉的。

第四十三条 对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的。

第四十四条 连续一周无故未到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者。

第四十五条 受到校纪处分的;受到两次通报批评的;或一次警告处分的。

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上一条:机电工程学院纪检委员考核条例
下一条:机电工程学院纪检委员考核条例

关闭

 

版权所有: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学院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学校邮编:530008   电话:0771-2084261